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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喜获“嘉兴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更新时间:2011-03-21  浏览次数:2392
3月17日,海盐县总工会主席干海明等县总工会领导到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给中心颁发了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授予的“2010年嘉兴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奖牌,同时就中心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提出进一步希望。
中心一直以来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单位建设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积极树立创建和谐企业的人本理念,将企业发展与员工成长有机结合,既为员工搭建了健康成长的平台,又通过员工的奋发有为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实现了企业、员工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中心一是坚持以工会建设确保职工基本保障。通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政务公开等制度,实行民主协商管理制度,为职工营造了民主和谐的环境。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了完善、规范的劳动合同制度,缔造了企业与职工间的和谐劳动关系。二是为职工队伍素质提升创造条件,为职工成才搭建平台。中心每年投入大量经费,加强员工专业技术以及业务培训,邀请相关技术专家来中心作专题技术讲座、技术指导及技术交流,与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在单位设立工程硕士教学点,为员工继续教育解决了工学矛盾,并为通过继续教育获得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承担80%的学费;选派人员到国内高端研发机构受训,不断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同时成立研发机构,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各项科研创新活动。三是以做实事、解难事作为创建切入点,全面为职工创造和谐环境。中心积极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对工资的集体协商,保障员工利益。中心还投入大量资金解决外地职工基本住宿问题。此外还积极举办一系列活动,营造精神文化阵地,丰富员工学习和生活。为员工创造了和谐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充分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
中心先后通过了2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认定、1个省级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挂牌、1个省级行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成立、2项与企业共同开发的省级新产品鉴定以及1项新方法研究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十一五”期间,中心共有23个科研项目分别被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省科技厅等上级部门立项。中心还通过了A级中心评审。(目前全国仅10家)。此外,中心还获得了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对此,县总工会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县总工会主席干海明还对中心今后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即要深化和谐创建活动,进一步打造更为和谐的工作环境,把握机会争取更多、更高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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