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次认可或扩大认可范围时,是否必须参加能力验证?参加能力验证的最低要求是什么?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4.3.1.1条款款规定“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合格评定机构初次申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1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或虽为有问题(可疑)结果,但仍符合认可项目依据的标准或规范所规定的判定要求。
2. 合格评定机构涉及到多场所,如何参加能力验证?
对于多场所合格评定机构,每个场所视同单独的合格评定机构,其每个场所应满足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4.3.1.1条款。
3. 对CNAS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附录B)中未列入的领域(子领域),是否需要参加能力验证?
1、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4.3.1.1条款规定“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合格评定机构初次申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1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或虽为有问题(可疑)结果,但仍符合认可项目依据的标准或规范所规定的判定要求。
2、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4.3.2.1条款规定“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领域和 频次应满足 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的要求(见附录 B)。对 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中未列入的领域(子领域),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鼓励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积极参加。”
4. 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怎样满足能力验证的领域频次要求?
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必须根据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附录B《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的要求参加能力验证。
5. 合格评定机构选择能力验证活动的要求有哪些?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4.5.1条款规定“合格评定机构应优先选择按照 ISO/IEC 17043 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并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参加:
a) 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以及已签署PTP相互承认协议(MRA) 的认可机构认可的PTP在其认可范围内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
b) 未签署PTP MRA的认可机构依据ISO/IEC 17043认可的PTP在其认可范围内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
c) 国际认可合作组织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例如: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等开展的能力验证计划;
d) 国际权威组织实施的实验室间比对,例如: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亚太计量规划组织(APMP)、世界反兴奋剂联盟(WADA)等开展的国际、区域实验室间比对;
e) 依据ISO/IEC 17043获准认可的PTP在其认可范围外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
f) 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
g) 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 ”
6.获准认可的PTP在其认可范围外运作的能力验证计划、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及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在 CNAS认可时,可否作为有效的能力验证活动?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4.5.2条款规定“如果合格评定机构选择以上项目来满足能力验证的领域和频次要求时,合格评定机构应填写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附录A《能力验证活动适宜性核查表》,以对所选能力验证活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7. 在公布中期结果之后,允许合格评定机构更改自己提交的结果 吗?
不允许。
8. 中期报告中发现不满意,合格评定机构怎么办?
合格评定机构收到中期报告结果为不满意时,建议按照 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4.4不满意结果的处理要求款采取相应纠正措施,而不要等到计划的最终结果报告发布。合格评定机构的纠正措施和验证活动(可行时)应在180天(自能力验证最终结果报告发布之日起计)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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